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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臺海網(微博)1月5日訊 據臺灣《聯合報》報道,臺灣1名警察女分局長與警官丈夫的13年婚姻出現裂痕,男警官訴請離婚時指出,他和女分局長為了錢和房產問題爭執,抗癌食物2人還互控對方有不正常的男女關係,法官審理後認為2人的婚姻還不到難以回覆程度,判不准離。
  俗謂“清官難斷家務事”,這樁男女警官婚姻最終仍需由法官來評製冰機價格斷。
  男警官訴請離婚指出,他與妻子結婚13年,育有2女,原本宿霧關係和睦,直到前年他請堂姐和外甥吃飯,引來妻子不高興,2人從此陷入冷戰,當年9月妻子更主動提出離婚協議書,要他簽署,他考慮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,並未同意。
  男警官說,妻子與岳母要求將他們婚前合買的新北市房子,移轉登記給妻,他不褐藻醣膠答應,2人陸續為金錢問題爭執,妻子找來岳母罵他,還要他搬離家,去年被迫搬到警局宿舍,2人分居至今。
  男警官指曾發現妻子有名親製冰機價格密男性友人,男子幫忙買食物,還到頂樓曬衣服,他認為妻子與這名男子關係匪淺不單純,已嚴重破壞他與妻的婚姻關係,更使分居2人無法再複合。
  女分局長否認丈夫指控,指她前年曾寄電子信家書給丈夫,希望他負起為人夫、為人父的責任,不要將婚姻當兒戲輕言離婚,至今仍極力輓回婚姻。至於該名男子,女分局長澄清對方是她義父,丈夫也認識,她反控丈夫有名女性朋友疑為小三,丈夫事後還為此事向她和家人下跪磕頭道歉;男警官則反駁,對方是他博士班同學,2人沒有超友誼關係。
  法官審理後認為,男警官自稱和女性友人只是朋友,卻無法說明為何幫對方刷卡付旅館費,若他問心無愧,自可與妻溝通,不需下跪磕頭又作勢要跳樓;2人雖分居2年,但婚姻還不到難以回覆程度,且造成婚姻破裂,男警官責任較重,法官不准他的離婚要求。
  責任編輯:燕子  (原標題:台警官夫妻訴請離婚互控不忠法官判不准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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